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k8凯发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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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46号)精神,我局强化控辍保学体制机制建设,确保控辍保学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一、基本措施
(一)五个强化,避免各种失学辍学
1.强化入学对象的精准摸排。为进一步抓实“公民同招”的平稳落地,通过学校、社区、辖区派出所掌握适龄儿童少年基本情况和动向,全面汇总学区范围户籍儿童少年相关信息,确保学区内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2.强化重点对象的控辍保学工作。我局将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等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对象。
3.强化对社会培训机构接纳义务教育学生就学情况的监管。各县(市、区)教育局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并专设行风监督组监督,重点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4.强化学籍管理,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定期整理比对学生学籍信息,确定疑似失学儿童相关信息,坚决杜绝出现空挂学籍现象。疑似失学儿童按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对名单进行分解,由户籍所在学校安排工作人员逐一核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逐一甄别,逐一建档,全面摸清真实数据。最终确定其“延缓入学、超龄离校、出国在外、因病因残、在家上学”等信息,尽可能准确掌握每一个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每年9月,各县(市、区)教育局对学生失学辍学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其中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每年9月安排监测一次。如兰溪市的“联村导师”制度是关爱留儿童创新举措,教师利用周末等课余时间走村入户,开展精准施策、精准服务、精准关爱,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助推控辍保学取得很好的实践效果。
5.建立完善资助体系,强化指导帮扶力度。我局除了积极探索关爱留守儿童的新举措,还进一步完善我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近年来,我市多方挖掘社会资源,使困难家庭学生得到更多帮扶,如通过浙江绿色共享教育基金会,开展“绿色共享 慈善助学”教育帮扶活动。
(二)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宣传力度
1.全面做好控辍保学宣传。各地开展“千名教师进万名学生家庭”家访活动,深入村、社区开展服务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广大家长依法送子女入学的理念,增强法律法规的意识,使控辍保学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2.深化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建立“教育局-学校-班主任-家长”层级控辍保学机制,把控辍保学列入常态监管和年度考核,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功能,对各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存在问题
1.户籍信息更新不及时。各县(市、区)在核查过程中发现已死亡的少年儿童并未消除户籍或一个学生存在多个户籍等情况。
2.学籍信息管理不规范。部分少年儿童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却并未建立其学籍信息。省外来金务工人员子女回户籍地就读后,未将学籍及时转走,又在省外重新注册学籍。
三、下步举措
一是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合作,妥善处理因户籍问题造成疑似失学的学生的户籍登记问题。
二是做好学籍建档工作。确保所有入学儿童都能及时建立学籍,做到“一人一档,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对未能及时给学生建立学籍的学校,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三是完善家访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发现学生逃学旷课、辍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隐患的,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联系,敦促其尽早复学。